【途人直擊】救護電單車撞女途人 拋起彈飛十米倒地無反應
【13:00更新】受傷女途人 60歲,事發時正前往教會工作,現時盆骨、胸骨、鎖骨碎裂,需留院治理。消防處已派員向家屬慰問。
今早8時47分,一輛救護電單車駛至荃灣沙咀道滿樂大廈對開位置時,撞倒一名女途人。救護員馬上停下鐵騎,立即上前為女途人檢查傷勢及急救,隨後召救護車到場,將傷者送往仁濟醫院治理,其後疑內出血再轉送瑪嘉烈醫院搶救。警方接報到場了解事件及調查意外成因,涉事救護員亦在場協助調查。
目擊者吳先生指,他於8時45分左右路經上址,初時聽到有警車聲,好奇之下轉頭回望,豈料竟目睹一輛消防救護電單車在行人過路處附近突然煞車,但仍收掣不及,將一名女子撞飛約10米,女子捱撞後受傷扒在地上,全無反應,地面更留有一灘血漬。他指,當時沒留意行人過路處交通燈號,故不知誰人違反交通指示。
上班途中捱撞 事主盆骨、胸骨碎裂
據了解,受傷女途人今年60歲,現時已清醒,但盆骨、胸骨、鎖骨碎裂,需留院治理。傷者平日在荃灣一間教會做文職工作,事發時她正前往教會。意外發生後,傷者家屬及教會的朋友趕往醫院了解情況。而消防處亦已派員向家屬慰問及了解需要。
消防處:處理緊急事故途中撞倒女途人
消防處《香港01》時表示, 早上8時44分,一輛隸屬荃灣救護站的急救醫療電單車A602前往處理一宗緊急事故途中,在沙咀道福來邨對開撞倒一名女途人。 意外發生後,電單車主管立即通知消防通訊中心報警處理,消防處隨即調派另一輛救護車前赴緊急事故現場。肇事急救醫療電單車主管沒有受傷,並即時為受傷女途人進行急救。消防通訊中心亦馬上調派A148救護車到交通意外現場,將受傷的女途人送往醫院治理。
雖可酌情衝燈 惟需顧及道路安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現時法例賦予警隊、消防處及救護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優先使用道路,以及酌情處理衝紅燈和切雙白線等違規行為,惟大前提仍需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路人的安全,故公職人員執行緊急任務必需響警號及亮藍燈作出提示。陸指,即使衝紅燈前也應視察路面環境或減速駛過行人過路處,避免釀成意外。
陸偉雄續指,涉事救護員有可能被警方控以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至於最終會否負刑責仍難判斷,因法庭會考慮不同因素,如路面環境、路人過路的時間和速度等。至於受傷途人可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另外,香港政府為政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最終負責人,若受傷途人要求索償,政府或需負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