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銷監局平均5個月才展開投訴調查 擬備報告最長17個月
審計署在新一份審計報告中審查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的規管工作,發現監管局未能確保適時完成檢視銷售文件,當中助理巡查主任就填妥25份檢視清單有所延遲,最長為174個工作天,平均為30個工作天;另外就投訴展開調查方面,平均要5個月才展開調查,最長更需要15個月,即使調查工作完成後擬備調查報告亦平均要7個月,最長需要17個月。
另外,銷售監管局設有一個資源中心,但審計署發現該中心的每月平均訪客人數只有1.7人,但銷售監管局未有就使用情況或成效進行研究或檢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在顯示發展項目暫停或終止銷售方面亦有所延遲,34宗個案中有22宗延遲超過7日,平均延遲73日。
審計署就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對一手樓銷售事宜的規管進行審查,當中分析了巡查及監控組27個2021年7月至12月間開售的一手樓銷售文件的檢視工作,發現助理巡查主任、巡查主任及高級巡查主任均未能適時完成檢視銷售文件,當中助理巡查主任就填妥25份檢視清單有所延遲,最長為174個工作天,平均為30個工作天;而巡查主任就覆核33份檢視清單有所延遲,平均為6個工作天;而高級巡查主任則就15份涉及可能違規的檢視清單中,其中批註9份檢視清單有所延遲,平均遲10個工作天。
16宗涉違例個案中 11宗超過3個工作天才轉介
而就投訴和調查方面,審計署審查了其中20宗,包括16宗涉嫌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的個案,當中11宗個案在超過3個工作天後才轉介,另外有7宗個案未有向投訴人提供最新進展。就5宗調查工作和所有跟進行動雖已完成,但投訴組用了47至88天才結案,平均結案時間為71天。
審計署又指出,銷售監管局在搜證工作上有可改善之處,15宗個案中調查組在接獲個案後,平均要5個月才展開調查,最長更需要15個月。而調查工作完成後,擬備調查報告或個案所需要的時間不一,平均要7個月,最長需要17個月。
另外,銷售監管局設有一個資源中心,但審計署發現該中心的每月平均訪客人數只有1.7人,但銷售監管局未有就使用情況或成效進行研究或檢討,審計署建議應檢視資源中心的使用情況和成效,視乎情況探討措施改善使用情況。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在顯示發展項目暫停或終止銷售方面亦有所延遲,審計署指截至今年6月,銷售資訊網內有94個發展項目在之前的18個月內暫停或終止銷售,其中34宗個案中,賣方延遲通知銷售監管局,當中有22宗延遲超過7日,平均延遲73日。審計署建議銷售監管局應提醒賣方須適時通知銷售監管局其發展項目暫停或終止銷售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