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律政司就黎聘Tim Owen直接向終院上訴 周五聆訊
撰文:朱棨新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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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將於下月1日開審。高等法院法官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在審訊時代表他。律政司不服上訴,遭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再向上訴庭申請終極上訴許可,同樣被駁回。律政司日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根據終院網頁,有關聆訊已排期至本周五(25日)進行,將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審理。
被告黎智英(74歲),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各1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另單獨被控2項串謀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等人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
律政司指為防外部勢力干預不應聘用海外大狀
上訴庭昨拒向律政司批出向終審法院上訴的許可,並在判辭指,律政司提及《港區國安法》是要防止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若容許涉及國安的案件聘用海外大狀,和立法目的不符,故認為除非例外情況,否則不應准許聘用海外大狀。
但上訴庭認為,律政司司長早前指示本案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時,並非以保護國家機密為由,亦未有證據顯示Tim Owen或會違反國安法第63條中保密要求,故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要律政司支付訟費。
故律政司現直接向終院要求上訴許可,讓終院決定是否受理案件,若受理將進行正審。
案件編號:FAMV 591/2022
黎智英案12月1日審訊,黎已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其代表。(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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