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疑食霸王餐速逃 鳳姐追入港鐵站 雙方混戰齊被捕
今(4月12日)早約11時,一名嫖客疑食「霸王餐」,鳳姐欲報警卻被搶手機,憤而窮追對方至油麻地地鐵站。在熱心市民協助制服「霸王客」後,鳳姐憤而摑他一巴掌,卻被人踢中下身,遂脫下紅色高踭鞋往男子額頭猛然一劈,男子頓時血流如注。二人皆送往廣華醫院治理,並雙雙被捕。
【14:45更新】64歲姓廖男子及40歲姓江女子(音譯)涉嫌在公眾場合打架被警方拘捕,案件現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跟進。
市民港鐵站協力擒賊
今晨市民李先生途經窩打老道時,突然聽到有一把女聲喊「搶嘢呀!搶手機呀!」隨即見到一名年約七旬,穿米黃色上衫的男子,往油麻地地鐵站方向逃去。李尾隨直追,至男子跑落地鐵站,欲入閘之際,李踏步向前,一手抓著男子的頭髮向後猛拉,男子後退推開李,欲向碧街出口逃去。當時有數名熱心市民上前,協助李將男子制服。
鳳姐摑「霸王客」一巴掌
數分鐘後,一名長髮、身穿透視上衣,桃紅短裙的女子趕至,一言不發先摑男子一巴掌,男子繼而抬腿踢女子下身,李欲出口制止之時,豈料女子也不甘示弱,立刻脫下紅色高踭鞋,往男子額頭猛然一劈,男子頓時血流如注。
李和其他市民幫手制止兩人,數十分鐘後港鐵職員方始趕至。男子額頭受傷,女子手腳有輕傷,兩人皆送往廣華醫院治理。據悉,男子為嫖客,懷疑在接受鳳姐服務後,不滿意服務質素,拒絕付款。鳳姐欲報警,男子搶走女子手機,因而鬧出事件。
嫖客「食霸王餐」,會觸犯《盜竊罪條例》第18C條「不付款而離去」,最高可被判監三年;亦有機會觸犯第18A條「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年。
紫藤:嫖客「食霸王餐」最高可囚十年
關注性工作者團體「紫藤」發言人李小姐表示,在年㡳、經濟不景等市民普遍較為「手緊」之時,不時會發生嫖客偷竊、搶劫、「食霸王餐」,以及「拗價」的情況,即使是斯斯文文的白領也會做出這些行為。
「紫藤」不時會教導鳳姐應在提供服務前收錢,但礙於不少鳳姐希望提供更多服務賺錢,所以多在事後才收錢。她提醒鳳姐遇到嫖客「食霸王餐」時,應報警處理,絕不姑息,亦要保持冷靜,「千祈唔好同佢發生肢體衝突,咁兩個都拉,好傻」。對於事件中的鳳姐出手打「食霸王餐」的嫖客,她表示理解她好憤怒,但這種情況去到警署及法庭「唔著數」。
涉犯盜竊罪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
嫖客「食霸王餐」,會觸犯《盜竊罪條例》第18C條「不付款而離去」,最高可被判監三年,亦有機會觸犯第18A條「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年。李小姐又指,若前線警員嚴正執法,「霸王餐唔會咁猖獗」,望警方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