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霸王雞」男涉打鳳姐案 被告向警稱被事主追錢追至扯爛衫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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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華勝(黑布蓋面者)向警員稱當日被事主當眾扯衣服。(資料圖片)

來自基里巴斯群島的男子,疑召妓食「霸王餐」兼打傷鳳姐案,今(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播出被告與警察的會面錄影,被告說當日以為自己身上有錢才去召妓,但完事後才想起錢早用去請朋友飲食,但事主又不斷向他追肉金,更把他的衣服也扯破,他怕人看到,才叫事主入後巷。惟事主繼續扯他的衫,他鬆手卻意外打中事主鼻,被告稱因見事主流血感害怕才乘的士逃走。

早前被事主形容為「最衰客人」的被告陳華勝(31歲),他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提到,去年5月31日,他光顧事主X的服務後,事主隨著他落樓到銀行櫃員機提款,但他發現「張卡無反應」,便致電朋友借錢,但X把他捉住,並不讓他離開。被告形容X「即刻扯爛我件衫」,街上的人都望著他們,故建議到後巷處理。

被告聲稱以為自己有錢召妓

被告指,他們在後巷時,X用右手「抆」他的衣服,被告便一手鬆開,並打中X的鼻,X即流血,被告指他見X流血受驚,他馬上脫去上衣及離開後巷,並乘的士回柴灣家中。

被問及當時明知身上不夠錢付費,為何仍要求兩次性交時,被告解釋指,他以為自己當時身上有足夠金錢,惟之後用以買啤酒及請朋友吃飯,故只餘下200元

法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案件押後至2月15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72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