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血管瘤撕裂亡 曾被指病情嚴重轉院被拒 專家指廣華應接收
六旬漢在荃灣仁濟醫院就醫時,被診斷血管瘤撕裂,並急需轉院,惟欲轉往同一聯網並有相關設備的廣華醫院,卻以病人當時病情嚴重為由,當晚4次拒絕其轉院,該病人最後需跨網轉至瑪麗醫院做手術,惟留醫9天後死亡。死因庭就其死因作研訊,血管外科專家認為,以該病人當時情況而論,若他當時能夠得到合適治療,只是有一半機率死亡,認為廣華醫當時應接收該病人。
死者蔡志德(67歲),事發時已退休,他於2019年4月3日在瑪麗醫院不治,醫管局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急性心肌梗塞致死
庭上透露,蔡於2019年3月25日晚感不適,翌日凌晨被送往仁濟醫院,之後轉至瑪麗醫院動手術,因失血過多出現肝衰竭,昏迷至同年4月3日離世。
病理科醫生黃德肇稱,蔡血管出現動脈粥樣硬化後,血管腫瘤撕裂,導致急性心肌梗塞,這是其直接死因。
專家認為廣華應接收蔡
中文大學講座教授劉潤皇,今以血管外科專家身份作供,他指根據醫學數據,如果蔡得到合適治療,有一半機率死亡,且蔡當時年紀不算太大,若心臟停頓,經搶救或能夠回復心跳,認為廣華醫院應接收蔡。
劉又稱,如果做到都拒絕,相關醫院或有道德及刑責風險,且醫院聯網中,設有血管科的醫院,要對所屬地區內的病患負責,即使病患在轉移途中出事,都是病患本來身處的醫院負責。劉同意根據該指引,不轉移使用強心藥的病人,因為使用強心藥可以詮釋為病人情況不穩定。
蔡當時上壓低於80
仁濟醫院外科醫生梁國達早前供稱,電腦掃描顯示蔡的腹部大動脈撕裂,惟院方沒有血管外科,他們遂根據指引,將病人轉介至同網的廣華醫院,或瑪嘉烈醫院,當天當值的是廣華醫院。惟廣華指病人當時上壓低於80,不宜轉院,蔡在凌晨3時許的上壓為71,仍然清醒,他們再兩度要求轉到廣華,對方再稱不宜並拒絕。1小時後,蔡的上壓升至88,仁濟再要求轉院,廣華回覆這是加大強心藥份量的迹象,故再次拒絕。梁不同意該決定,直接與廣華醫院副顧問醫生黃善恒通電話,但黃仍拒絕其請求。
梁稱,事主在凌晨4時許時心臟曾停頓,後來回復心跳,他認為蔡仍有救,同日早上安排蔡跨網轉到瑪麗醫院。
廣華醫生指蔡當時轉院極高危
廣華醫院副顧問醫生黃善恒稱,事主血壓偏低,增加大強心藥份量意味其情况不穩,相信其情況會繼續惡化,認為轉院極之高危,才拒絕接收事主。黃又稱,運送病人及預備手術室需時,預期蔡在轉院途中心臟或會停頓,未能支撐到轉院做手術。他同意仁濟或覺他見死不救,惟他當時只覺得蔡不宜轉院,但不排除若蔡好轉後或適合
聆訊明天將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CCDI 2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