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欲取消疫苗通行證提覆核被拒 上訴庭稱已裁定未侵害基本權利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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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欲要求政府撤銷疫苗通行證政策而提出司法覆核,他並在申請書提倡念佛持咒等提升免疫力,法庭以其濟助非法庭認可拒絕其申請。該市民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0日)下判辭指,上訴人提上訴時只稱:「大家的事情不清楚,希望大家可以去終審法院法庭見面說清楚。」並加入14頁佛經,法官認為上訴人並無提出實質理據,拒讓他作上訴之餘,下令他需支付訟費。法官並重申,早前在兩宗同類申請中,已表明疫苗通行證極其量令市民生活上構成不便,但無侵害市民的基本權利。

上訴人為鍾宋旺,建議答辯人則為行政長官辦公室。

上訴人鍾未旺要求取消疫苗通行證被拒提上訴被拒。(資料圖片)

鍾申請的濟助非法律所認可

鍾今年2月入稟要求覆核政府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決定,他在表格「所尋求的濟助」一欄寫上:「生死有命、因果自負、共同生存、天清地寧」、「慈悲燈明、彰顯正理、全速護主、忠義愛國」等字句。高院法官陳嘉信翌日裁定他沒有在表格中正確列明所尋求的濟助,其所尋求的濟助不是法律所認可的,拒絕鍾的申請。

未列濟助已足以駁回其申請

鍾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和林雲浩今在判辭指,鍾申請司法覆核時未列出任何在法律上認可的濟助,不符合規定,法庭單就此點,已有足夠理由駁回其申請。

上訴文件附14頁佛經

兩官又指,鍾有責任在申請表格中清楚提出理據,令法庭在考慮申請時,不用費勁地從不完整或雜亂無章的資料中組織理據。但他在該表格中附上32頁文件,其中有14頁為佛教經文,明顯與申請無關。其餘的文件中,亦未能提出可爭辯的理據。

早前裁定通行證未侵害基本權利

法官又指,高院法官在近期兩宗同類的司法覆核申請中,均指出疫苗通行證限制市民進入商場,極其量僅在生活上構成不便,非侵害基本權利;即使真的限制了市民基本權利,亦非絕對權利,鍾完全未能證明政府防疫規例違法或違憲。

鍾在上訴申請時,僅稱:「大家的事情不清楚,希望大家可以去終審法院法庭見面說清楚。」上訴庭認為,表格內容並非針對陳官判決的上訴理由,明顯缺乏理據,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CACV9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