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局長司機 騙津貼判社服120小時 官:誠信比勤力更重要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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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接載稅務局局長的政府司機,未有按規定,提早往取車及清潔和檢查專車,但又申請超時工作201次,並騙得1.3萬元津貼,因而被廉署拘控。他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欺詐罪,裁判官今早判刑時對被告說,誠信比勤力更重要,又指被告今所犯的事似「無啦啦整撻瘌」,考慮他已全部還款,判司機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曾智賢,42歲,承認於2015 年3 月至2016 年4 月期間,多次遲到及未有清潔及檢查車輛,卻在14 份逾時工作申請表中,訛稱有201 次於早上6 時15 分抵達稅務大樓值班,騙取逾1.2 萬元超時工作津貼。
官指被告「無啦啦整撻瘌」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無疑令被告的人生留下污點,又形容事件像小朋友跌倒,「無啦啦整撻瘌」,但仍不忘勉勵被告向前望,並希望事件可令被告警醒,誠信比勤力更重要。
合約規定被告須提早兩小時準備車輛
案情指,被告任政府司機20年,合約定明,他的上班時間為朝8 晚6。他自2013 年6 月起,負責接載稅局局長上班,他須於早上6 時15 分抵達灣仔稅務大樓清潔及檢查車輛,7時半出車前往局長住所,並接載局長上班,故他提早取車的時間,可申報,並獲發超時工作津貼。
惟案發期間,被告多次遲到,亦未有清潔及檢查車輛,但他卻在14 份逾時工作申請表中,訛稱有201 次於早上6 時15 分抵達稅務大樓值班,從而獲發逾1.2 萬元超時工作津貼。被告在事件被揭發後,已全部把津貼退還。
案件編號:ESCC4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