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症少年多次打電話滋擾法官及其妻 官斥不能接受囚14日准緩刑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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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自閉症的19歲少年,2020年曾8次致電一名法官及其妻並作無聲通話,被控藐視法庭罪,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求情及判刑。他的代表律師表示,少年經歷不幸的童年,他4歲時父母已離異,5歲時母親因抑鬱自殺,父親又因酗酒及涉毒品等未有照顧他,多年來只是在不同的家庭或院舍等地方成長。他亦捕後亦坦白承認,作這些滋擾電話只是貪玩,並在社工及家人等協助下,本已重過新生,惟案件卻一拖再拖。法官判刑時重申,違禁制令滋擾司法人員的行為不能接受,但考慮案件的各樣因素後,認為判被告入獄14天,但准緩刑1年,並下令他要支付堂約87,800元。

被告承認8次無聲電話歷時9分鐘

被告陳寶康,19歲,承認在2020年12月6日,致電予一名司法人員及其妻,但致電予該司法人員時沒人接聽,另6次致電其妻,其妻接了其中3次電話,但都沒有人說話。案中涉打的8次電話,歷時9分鐘。

被告陳寶康承認藐視法庭被判入獄14天,但准緩刑1年。(資料圖片)

被告後直認貪玩以為事主是藍絲

被告因涉違反滋擾法官的禁制令,去年3月被警方拘捕,被告承認在社交媒體telegram的群組,發現兩名事主的電話,並說:「我都係一時貪玩,先至玩個法官同佢老婆電話,無下次喇。」他又稱,認為事主是「藍絲」的人,故致電作弄他們。被告去年6月被控不斷打電話罪,但律政司同時亦有以民事途徑,在高院控告被告民事藐視法庭。被告涉不斷打電話的案件,暫時未有處理,並押後至下月18日再提訊。

控方同時就刑事及民事藐視法庭作起訴

辯方律師指,他們曾多次去信追問控方案件進度。控方今早在庭上承認,藐視法庭及刑事起訴,均屬同一案情,雖然控方代表強調,被告不會因為同一事件而雙重受罰,但法官也指,律政司在一件事情上,對被告同時作刑事及民事藐視法庭起訴,或會令人產生司法不公的印象。

患自閉症童年坎坷

辯方在求情時,亦透露被告童年的不幸遭遇,指被告4歲時父母已離異,他之後被發現患有自閉症等問題,他與母同住,母親有暴力對待他,惟母親於他5歲時自殺,他的父親又因涉毒品及酗酒問題,被告之後在社署監護下直至現在,並被安排在不同的小組家庭下生活,又他又經常受到同濟排斥,曾轉校數次,又因他有自閉症,難與他人相處及建立其社交網絡。

在欠缺管教受社會環境影響

2020年被告17歲,他在一個欠缺管教及關懷的宿舍生活,又因其病情影響,難跟從規矩。他後來在流覽社交媒體的群組時,發現到兩名事主的電話,並受到當時社會環境所影響,及群組內的訊息影響,以為事主是「藍絲」,才會犯上本案。但被告只是作了這次事後,便沒有再犯,精神及心理專家均指,被告因為缺乏指引,加上受其自閉症等症狀影響,因一時衝動,未有想及後果才作了該些行為。

本已重過新生活卻因案件延誤受壓

律師又指,被告因這事後,其父親及家人開始留意到問題,他現已搬回與父親同住,亦理解到他現已是成人,做事要考慮後果。他本亦已重新開始,曾當外賣員及在餐廳工作,卻因這案被拖了兩年,承受很大壓力。

官接受被告犯案時不成熟及受病情影響

法官高浩文在判刑時指,雖然控方認為同案滋擾司法人員的案件應該判監,法官亦同意在某些案件是必須的,但他也考慮到本案被告犯案時並不成熟,同時亦與他患有自閉症,當時未必意識到行為的後果,或會藐視法庭。而被告在本案的行為,相較亦屬輕微,似是惡作劇多於滋擾。法官認為,被告現時的處境,相信他將來的前途已亮出光明的一面,但就其藐視的行為,判監仍無可避免,但可緩刑處理。

案件編號:HCMP 219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