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子遷遭私了案 受審被告表證成立後改認罪 案押後下周處理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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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5月有網民發起「反惡歌法大遊行」,律師陳子遷當日路經銅鑼灣時見有店舖玻璃被破壞,譴責示威者是「黑暴」後遭「私了」,被打至血流披面,左掌有肉幾乎被割出,陳作供時更稱被圍毆時心想:「我走唔甩,我就死㗎啦。」涉與事件有關的一名貨車司機,早前否認傷人及暴動等罪受審,暫委法官鄧少雄今(13日)在區域法院裁定他表面證供成立,貨車司機突改稱認罪。鄧官把案押後至10月18日(下周二),與另3名早前已認罪被告同日處理,被告准繼續保釋。
被告唐健帮(33歲,貨車司機)今承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指他於 2020 年 5 月 24 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暴動,及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另3被告早前已認罪
本案另有3名被告,依次是:譽韋崙(27 歲)、鄭學洺(25 歲,無業)及王浩雲(17 歲),同樣控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罪。但在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傷後,3人只承認非法集結及有意圖傷人兩罪,他們的案件同樣被押後至10月18日作求情及判刑。
案件編號:DCCC 65-66/ 2021
陳子遷遇襲後,網上出現陳遇襲的片段。(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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