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一姐薛影儀起飛腳踢街坊被判囚兩周 上訴得直改判緩刑18個月
「亞視一姐」薛影儀去年未有戴口罩,被一名街坊拍片「狙擊」逾3分鐘。薛涉「起飛腳」還擊,相關片段在網上廣泛流傳。她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沒有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兩罪,被判囚2星期和罰款5千元。她就判囚提上訴,案件今(7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法官李運騰看過事主拍攝的事發片段後,發現事主不住追著薛拍攝,期間更講粗口及指薛肥,認為只要好言相勸便可解決事情,指事主反應不合比例,裁定薛影儀上訴得直。改判薛監禁2星期,但准緩刑18個月。
37歲被告薛影儀,被控普通襲擊及沒有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兩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9月30日,在元朗朗屏邨悅屏樓襲擊邱淑秋;及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沒有佩戴戴口罩。
薛指事主常跟著她及問問題
薛影儀在裁決後被問及,遭指罵為肥是否屬侮辱,「係啦,唔洗理佢」。她指上個月亦見到涉案事主,當時對方亦跟著她,亦有向她問問題。有記者問她是否「人紅咗,是非多咗」,薛影儀則回應「唔知呀。」此外,薛影儀的經理人林寶玉則透露,案件的律師費「差唔多6位數字」。
薛影儀在經理人林寶玉陪同下離開法庭。(詳看下圖)
案情指,案發時香港正施行口罩令,所有人身處指明地點時均須佩戴口罩。薛約晚上10時許從住宅大樓離開時未有佩戴口罩,事主要求薛戴回口罩,薛未有理會,兩人因而發生爭執,事主更拿出手機拍攝,薛曾推開及用手拍打事主。並走入另一大廈並欲乘電梯離開,但事主尾隨並用腳阻擋升降機門關閉,薛試圖推開事主時以左右腳踢事主的腹部。事主稱右手及腹部有觸痛但無求醫。薛於2022年2月11日被捕,薛警誡下稱:「因為佢唔畀我走,佢用手機影住我。她於今年3月在屯門法院認罪,被判囚後一度被收押,同日稍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薛影儀去年因無戴口罩兼踢街坊而被控。(詳看下圖)
事主拍片時講粗口兼指薛肥
上訴聆訊時,庭上播放事主當日拍攝薛的影片。代表薛的律師指,事主拍片時曾稱:「日日在屋企等你呀,唔好番屋企。」後來薛進入升降機,被事主阻止離開。薛及後亦已戴上口罩,事主仍糾纏,著她戴口罩。
李官看片時問及事主是否講粗口,獲律師確認,李官又指事主「話人哋肥」,質疑「如果本身立場咁正義」,為何要這樣說,強調此事影響判刑。
質疑事主反應不合比例
李官認為,即使事主要拍片搜證,拍攝短時間便可以,直言:「唔使追人九條街?」而薛未有戴口罩,或欠公德心,但事主在片段約3分鐘挑釁薛影儀,期間不止責罵她,亦侮辱她的身形,質疑事主的反應不合比例,李官說:「佢(薛影儀)做咗乜野天大惡事,值得咁既回應?」
好聲好氣便可解決
控方強調薛影儀當時無意戴口罩,李官指事主可報警,又指若事主可「好聲好氣」,薛影儀或會戴口罩,又稱:「如果你一邊鬧,一邊講粗口」,最終只會「大家鬥氣」。控方再回應指,事主有責罵薛影儀,但非為出於私利,李官便指事主「鬧到收唔到口」。
控方透露薛10年前有案底
控方繼而指出,判刑時亦需考慮薛影儀的背景,李官便指薛影儀有1項案底,但已是10年前,當時被判感化。若因此案底加刑,或屬原則上出錯。
李官指考慮雙方陳詞和涉案影片,又稱遺憾地原審裁判官未有看到影片,若原審裁判官有看過,或對事件的嚴重性有不同看法。而法官將於日後頒發判辭,解釋理據。李官在裁決後補充,事件本來可以有較好方法處理,「唔需要吓吓 紥晒馬」。
案件編號:HCMA150/2022
薛影儀有「亞視一姐」之稱。(詳看下圖)
薛影儀的經理人林寶玉也因經常陪伴「阿儀」接受訪問而受到關注。(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