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一姐薛影儀無戴口罩兼踢街坊 囚2周罰5千元 准保釋等候上訴
「亞視一姐」薛影儀去年9月無戴口罩,被一名街坊拍片「狙擊」逾3分鐘,薛涉曾「起飛腳」還擊,相關片段在網上廣泛流傳。她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及沒有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兩罪,案件今在屯門法院提堂,薛承認兩罪,求情稱因想往跑步,貪方便而無戴口罩。主任裁判官判蘇文隆判薛即時入獄2星期,並要罰款5千元。薛下午透過代表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蘇官准她以原有條件保釋,今早隨懲教人員離開的薛,料下午可暫重獲自由。
37歲被告薛影儀,報稱藝人(Artist),被控普通襲擊及沒有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兩罪,指其於2021年9月30日,在香港新界元朗朗屏路1號朗屏邨悅屏樓襲擊邱淑秋;及於同日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第599I章第3(1)(C)條指明的期間內,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第5991章第3(1)(a)條指明的公眾地方,即身處於朗屏起悅屏樓的電梯大堂時沒有佩戴戴口罩。
薛影儀去年因無戴口罩兼踢街坊而被控。(詳看下圖)
事主曾勸薛戴回口罩
案情指,案發時香港正施行口罩令,所有人身處指明地點時均須佩戴口罩。薛當晚約10時許從住宅大樓離開時未有佩戴口罩,與薛並不相識的事主邱淑秋見狀,要求薛戴回口罩,薛未有理會,兩人因而發生爭執,邱便取出手機拍攝,薛則推開及用手拍邱一次。薛隨即進入另一座大廈,邱尾隨在後並用腳阻擋薛所在升降機門關閉,薛則試圖將邱推出升降機外,更以左右腳踢對方的腹部。邱事後未有求醫,但感到右手及腹部有觸痛。薛於2022年2月11日被捕,她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稱:「因為佢唔畀我走,佢用手機影住我」。
求情稱為貪方而未戴口罩
辯方求情指,薛作為藝人月入6千至1萬,她如今已感到十分後悔,稱當日是因為打算去跑步,因貪方便才未有戴口罩,襲擊事主亦只是因一時衝動,襲擊力量亦較小,事主傷勢較輕,如今即時選擇認罪,望法庭能以簽保守行為處理。
案件編號:TMCC 43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