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衝突被淋腐液 小虎Sir指警錯判致寡不敵眾 入稟高院索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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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9年國慶日多區爆發衝突,有「小虎sir」之稱的警員梁鎮賢,當天被派到屯門大會堂外驅散示威者,卻被人淋潑腐蝕性液體致受傷。繼日前有警員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梁昨(27日)亦入稟高等法院,指警方當日錯判刑勢,令他和同僚寡不敵眾。他更遭人用腐蝕液體濺中,其右臂和背部受化學灼傷。他因此亦向警方索償,但未有列明索償的金額。

原告為梁鎮賢,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代表的警務處處長。

原告梁鎮賢(左)被腐蝕液淋到致手臂及背部均有化學灼傷。(資料圖片)

入稟狀指,原告於2019年10月1日下午約2時,和其他警員根據指揮官指示,到屯門大會堂外驅散非法集結人士,以及拘捕污辱國旗的示威者。但由於被告錯判形勢,原告和同僚寡不敵眾,被示威者襲擊。原告遭腐蝕液體濺中,其右臂和背部等受化學灼傷。

案件編號:HCPI248/2022

2019年10月1日屯門大會堂外有示威者聚集,防暴警曾作出驅散。(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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