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衝突|兩名受傷警員入稟 向3名暴動罪成被告索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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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新城市廣場於2019年7月因反修例運動發生警民衝突,3名男子期間與其他示威者用雨傘等襲擊兩名警員,其中一名警員更因此多處骨折,3男其後被捕並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囚。兩名受傷警員昨(18日)分兩案入稟區域法院,向3名男子索償,但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首案原告為郭兆恒,被告為梁柏添和龔志遠;次案原告為張歷恆,被告為粱柏添和李文謙。

入稟狀指,兩名原告和其他同僚於2019年7月14日到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三樓,恢復秩序。包括3名被告的示威者拳打和腳踢兩名原告,並用雨傘和硬物襲擊兩人。兩名原告因此受傷,向被告索償。

涉及兩項暴動罪的梁柏添和龔志遠,於2020年被判囚4年,涉及1項暴動罪的李文謙,被判囚3年4個月。

案件編號:DCPI1540、1541/2022

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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