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炒後在社交平台發布結怨舊同事個人資料 31歲男涉違起底罪被捕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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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今日(2日)在新界北拘捕一名31歲中國籍男子,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規定。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稱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指,調查顯示,被捕人士與投訴人曾在一間公司共事,其後因工作結怨,被捕人士最終被公司解僱。至去年10月中,有人將投訴人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名稱、僱主名稱及投訴人過往事蹟等發布到社交媒體平台。

被捕人涉網上發布舊同事姓名、手機號碼及過往事迹等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指調查顯示,涉案31歲中國籍男子與投訴人曾在一家公司共事,其後因工作結怨,被捕人士最終被公司解僱。其後於2021年10月中,有人將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他的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名稱、僱主名稱及投訴人過往事迹等,發布到社交媒體平台上。

私隱公署提醒起底屬嚴重罪行 《私隱條例》網上世界適用

私隱專員公署再次提醒,「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而《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籲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