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起底刑事案 董事否認披露兩名涉金錢糾紛人士資料 案10月審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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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條例去年十月生效,一名31歲男子疑在捲入金錢糾紛後,在社交網站披露兩人的個人資料,被控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為首宗違反起底罪的案件。被告今(20日)在西九龍法院否認所有控罪,控方向法庭申請匿名令及加密令遭辯方反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3日作審前覆核,屆時將處理此項申請,審訊則排期在10月31日進行,以中文審訊,但可以英文進行法律爭議陳詞,預計需時2日。
被告葉駿軒,報稱公司董事,被控於2021年10月19日及20日,在香港,四度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男子X及女子Y的同意下,分別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其姓名、住址、手機電話號碼、職業及其僱主名稱,意圖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顯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案件編號:WKCC 163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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