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碼|食環署今起嚴厲執法 食肆放紅碼或黃碼人士進入可判監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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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公佈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及「黃碼」,以識別有較高新冠肺炎傳播風險的人士。食環署表示,新規定的14日適應期今日(23日)已屆滿,將會開始嚴厲執法,餐飲處所負責人一旦違法,讓紅黃碼人士進入食肆,最高可罰50000元並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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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今日公佈,若持「紅碼」或「黃碼」者沒有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相關規定及指示,包括進入餐飲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或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其本應付的法律責任。
至於餐飲處所負責人,亦須禁止持「紅碼」或「黃碼」市民進入其處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在此前的14日適應期內,餐飲處所和其他屬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負責人/掌管人作好準備,需在8月12日前更新「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至4.4.0或以上版本,今日前確保該流動裝置在處所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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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指,早前除為餐飲業界舉辦網上研討會外,並已透過信件及日常巡查,向餐飲處所負責人講解新安排及提供協助,亦已更新食環署的專題網頁(包括常用問答),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此外,發言人亦提醒市民須遵守餐飲處所內有關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及指示,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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