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6.13擴至13類醫療處所 路向傷殘協會接10多宗求助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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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宣布將「疫苗通行證」擴展至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地區康健中心等13類醫療處所,屆時病人和照顧者均要打齊三針,才可進入處所使用服務。若有病人未能符合疫苗接種要求,則要到訪前48小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取代。

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主席嚴楚碧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收到10多宗求助個案,表示未能符合打針要求,做核酸檢測亦有困難,不知如何是好。她指,有部份身體條件不適合打針的人為能順利覆診,決定勉强打針,結果舊病復發。

▼5.31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實施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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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楚碧今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覆診者若在每次覆診前去檢測中心檢測亦有不便,尤其對於嚴重殘疾人士而言,平時出街都有困難,而且部份檢測中心非四通八達。 這類人士需要陪診者陪同去做檢測,「同覆診的情況一樣咁覆雜」,加上萬一中心「出唔切報告就會無咗覆診機會。」她指,有些覆診者寧願將覆診延期,甚至寧願不去覆診。

她指,部份覆診者不能打針,「醫生又出唔到信(豁免證明)話打唔打到針」,可能打完針後,發現病人「受唔到」才會發出證明。曾有病人勉强打完針後,致舊病復發,醫生終肯發出證明,但證明亦僅有三個月豁免。

嚴楚碧指,。(洪嘉徽攝/ 資料圖片)

早前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劉家獻指,如果情況緊急會彈性處理,以救人為先。嚴楚碧表示,雖然聽完感覺「舒服啲」但問題是不知如何界定為酌情處理,「去到門口係咪真係畀我入?」形容為賭博性的舉動。她期望當局為這類覆診者著想,建議可用快測陰性代替核酸陰性結果,及加強豁免證明書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