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童回家被尾隨非禮 積犯被捕稱女生令他興奮 官問加刑情況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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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多次非禮前科的男積犯,出獄後在街流連「睇女仔」,聲稱被一名11歲女學生所吸引,並尾隨她上樓,並想箍頸把她拖入後樓梯,期間有用手肘壓女童胸部,女生大叫下積犯逃離現場。積犯今(22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非禮罪,他被捕後向警方直認犯案,更稱覺得女學生都很吸引,令他很興奮,他當日性侵女童後亦覺得很刺激,不能控制自己。法官追問法庭曾促律政司考慮相慣犯加重刑罰的情況,促控方跟進並報告,把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判刑,並會索閱被告的精神科報告。

被告張國業,43歲。庭上透露,被告曾有八次刑事紀錄,涉及11項控罪,其中5項屬同類。他於2014年因非禮罪,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8個月。被告於2018年2月出獄,之後居於中途宿舍。

被告上次上庭已有官促修例

法官黎婉姫問及,法官杜麗冰於上一宗案件判刑時,促請律政司考慮修例,對相類慣犯處以更嚴厲懲罰,黎官問及相關進度,並要求控方就此提交書面陳詞。

女童X回家途中遇上被告

案情指,身穿校服的女童X於2019年11月5日下午放學回家,她扺達葵盛西邨時,和被告乘搭同一部升降機。X步出升降機後,被告尾隨,之後突從後伸手箍X的頸,手肘按壓她的胸部。X感到被告想把她拖走,感驚慌並大叫。被告鬆手,逃離現場。X馬上跑回家,致電母親告知事件並有報警。

被告直認犯案令他覺得很刺激

被告於2021年1月12日在更新之家被捕。被告在錄影會面稱,當日在葵盛西邨獨自徘徊「睇女子」,特別是小學女學生。他覺得女學生都很吸引,會令他很興奮。他承認非禮X,又稱非禮後得覺得很刺激,不能自制。

案件編號:HCCC2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