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lunch折圍欄放馬路 兩學生認非法集結 判勞教中心及教導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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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學生於2019年11月到中環參與「和你Lunch」,把拆除的圍欄放在馬路。他們早前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區域法院法官今(6日)判刑時指,本案非法集結嚴重,示威者影響中環商業中心的運作。兩名被告亦是有備而來,與他人有默契進行非法行為。法官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分別判兩人進入勞教中心和教導所。

兩名被告鄭溢(19歲)和李崇希(20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一帶與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求情稱受傳媒及他人影響

鄭溢的大律師求情時稱,望法官接納被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李崇希的大律師則指,指李崇希一向循規蹈矩,案發時受傳媒和他人影響,現已深感後悔。

叫口號易挑起他人情緒

法官在判刑時指,本案的非法集結性質嚴重,非即時發生,兩名被告因網上呼籲才到現場。雖然本案不涉及暴力和傷人,但對公眾構作不便和滋擾。而參與集結的人數有300多,他們不斷叫喊「光時」等口號,易挑起他人的情緒,令暴力風險增加,示威者亦有戴上口罩,及打開雨傘遮掩身份。

官指兩被告有備而來

法官續指,兩名被告是有備而來,和他人有默契進行非法行為,在現場參與時間不短。他們攜帶的物品,亦可用來非法用途和遮掩身份。法官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鄭溢入勞教中心,及判李崇希入教導所。

部份示威人士穿上班服裝

案情指,示威者於案發日中午,在畢打街非法聚集,部份人穿一般上班服裝。期間,鄭、李和他人拆除花槽的圍欄,並放在干諾道中的馬路。兩人又在康樂廣場與民耀街交界,與其他人在馬路拉起防線。

鄭的背包內有黃色記者背心

警方其後清場,在畢打街被捕兩被告。鄭堂時戴上護目鏡和防毒面罩,警方亦在他的背包內搜獲多項物品,包括一件印有「記者」的黃色背心。

鄭在警誡會面承認在畢打街搬「雪糕筒」到馬路,當其他人用索帶綁住「雪糕筒」出錯時,他便用鉸剪開索帶。鄭又指,是一名不認識的中年男士怕他有危險,因此提供印有「記者」的背心,但鄭未有穿上,自己亦非記者。李則在錄影會面稱,集會期間只叫喊口號。

圍欄的維修費約為2.76萬元,法官早前已頒令兩名被告各支付1.38萬元。

案件編號:DCCC 611、6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