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賢誌(Vinci)去年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呈請破產。今(21日)再於高等法院進行破產呈請聆訊。王續由法律代表出庭,聆案官何展鵬要求王釐清財務狀况,包括持有海外物業和銀行戶口存款等,案件押後下月4日再訊。
債務人為黃賢誌,報稱住址為大角咀海泓道1號帝峯 · 皇殿。
代表王的律師今呈上財務文件,聆案官何展鵬要求王提供進一步文件,涉及王持有大角咀帝峯.皇殿單位、英國物業和銀行聯名戶口等。王獲准押後14日準備文件,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
聆案官指,本案由王賢誌親自呈請破產,因無人反對破產令,不會處理訟費命令。上次聆訊時,鼎豐信貸有限公司一名代表表示反對王破產,該代表今未有到庭。
案件編號:HCB 881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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