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工傷年均20宗職安健修例增罰則 羅致光:罰款明顯過輕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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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職安健法例,提升違例罰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22日)於網誌撰文指,過往20年整體工業意外率雖有明顯下降,惟過往10年間,工業意外導致死亡個案數字一直維持每年約20宗,未見有下跌趨勢,部分嚴重違規而導致死亡的個案,罰款卻明顯過輕,且相關條例歷逾20年沒有修訂,「還不作調整,實在說不過去」,當局將建議適量提升罰則阻嚇力,亦形容今次修例工作十分「浩瀚」,包括將可公訴罪行的最高罰款額訂為一千萬元。

政府建議修訂職安健法例,提升違例罰則,本周三(25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資料圖片)

羅致光表示,政府將於本周三(25日)在立法會首讀《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以提高包括對罔顧後果並導致工人死亡或重傷的僱主罰則。

建議將可公訴罪行最高罰款額訂為一千萬元

羅致光在網誌形容,今次修例工作十分「浩瀚」,涉及兩條分別已有28年及25年未經調整的法例,當中修訂最多的部分涉及230條條文,他提到,兩條例歷逾20年沒有修訂,「還不作調整,實在說不過去」。當局亦建議將可公訴罪行的最高罰款額訂為一千萬元。

羅致光指,過去20年整體工業意外率明顯下降,每千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由2000年的51.7下降至2020年的12.4,但工業意外導致死亡個案數字在過去十年,一直維持在每年約20宗,沒有下跌的趨勢。他提到,一些明顯嚴重違規而導致死亡的個案,罰款卻明顯過輕,「其中更有持責者(Duty holder)多次觸犯職安健法例而導致嚴重意外,可見條例的罰則明顯極之缺乏阻嚇力。」

他表明,罰則調整方面,主要考慮三個因素包括已經歴20多年通脹、勞資雙方財政能力有別;三則是適量提升罰則的阻嚇力。

羅致光指,過往20年整體工業意外率雖有明顯下降,惟過往10年間,工業意外導致死亡個案數字一直維持每年約20宗,未見下跌趨勢。(資料圖片)

當局建議修例針對僱主責任,讓勞工處可用公訴罪行形式提出檢控,並由較高層級的法院審理。他強調只會針對罔顧後果地作出的行為或不作為而構成的極高罪責,並導致工人死亡或嚴重受傷的特殊情況,才引用相關建議提出檢控。

修訂建議亦加入新條文,若公司經循可公訴程序定罪,要求法庭量刑時,須參考該公司於案發日的相關財政年度營業額,以協助法庭評估被告的運作規模和財政能力,從而作出阻嚇性罰款。

優化《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將於下屆政府初段提交議會

不過,羅致光於網誌亦提到,修訂法例加強阻嚇力是必須的,但不足以改善職安健,還需要不斷調整教育、訓練、宣傳、巡查和執法的策略,尚有一項優化《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工作,將於下屆政府初段才會提交議會,要求承建商向勞工處處長呈報規模較小但風險較高的建築工程,讓勞工處可及早依據工程的風險作出職安健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