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人士就更改身份證性別覆核案 准向終審法院提上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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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未完成由女變男手術的跨性別人士,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遭拒。他們提出司法覆核,先後遭高等法院和上訴庭被判敗訴。兩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今(13日)頒判辭,指案中多項法律爭議,具有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的重要性,遂批出准二人上訴至終院的許可。
上訴人為Q及謝浩霖,答辯人為人事登記處處長。
上訴庭就多項法律爭議批出許可,包括跨性別人士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需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是否構成殘酷、不人道和降低身份的對待,違反《人權法》第3條等。
此外,相關政策是否不合比例地干預申請人的私隱權,以及法庭考慮時,是否對外國政府實行的措施給多比重。
案件編號:CACV 183-18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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