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管入境旅行團 威迫購物刑事化 只准帶團到註冊商店購物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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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於9月1日實施旅遊業新規管制度,旅監局上周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並於今日(25日)在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旅監局在會議中指,《旅遊業條例》附屬法例通過後,過去入境旅行團威迫旅客購物將被刑事化,其光顧的商店須向旅監局註冊,導遊亦須向旅客承諾,以防損害本港旅遊業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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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0年,曾發生多次內地入境旅行團威迫旅客購物的事件,主要為零團費的旅行團,令本港旅遊業的聲譽受損。 旅監局今年2月9日發表文件,當中不少篇幅針對威迫購物,並作出定義:「如向某入境旅行團的參與者促銷、售賣或供應服務和產品時,有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該旅行團的參與者須被視作為受制於威迫購物。」
導遊須向旅客介紹投訴熱線
旅監局監管事務總監張嘉賢於會議中回應指,將透過《旅遊業條例》附屬法例,對旅行團有關購物的不良行為刑事化,規定持牌人必須以合理措施防止,否則觸犯法例。而旅行團安排的商店,須向旅監局完成註冊手續,承諾人流控制、防止威迫購物等。同時,旅監局亦規定,導遊須向旅客派發行程表,並覆述一段內容,包括介紹投訴熱線,承諾不威迫購物等。
內地入境團登記費改為每名旅客4元
至於內地入境團的登記費上調,由目前每團30元或60元,調整至每人4元。張亦回應指,經過二月至四月的諮詢,大部份業界支持調整費用,認為能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他說,過去的登記費偏低,當局亦投放大量資源於內地入境團,具有上調空間,估計疫情完結後,旅行團將轉變為小型包團模式。他以每團10人作計算,「四蚊一個人都四十蚊,我認為收費係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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