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聚焦】消息:高鐵一地兩檢可透過兩地協議解決

撰文:陳嘉洛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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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計劃於2018年第三季通車,但一地兩檢方案至今仍未出台。據了解,其中一個方向是用兩地協議方式,經過人大通過,再以合法方式落實,例如本地立法,情況類似深港西部通道的反轉。
深港西部通道是由中央授權港方人員進入內地執法,當時沒有修改基本法附件三。
《香港01》記者陳嘉洛北京直擊報道

唐英年(左)及田北辰(右)分別在政協及人大小組會議發表對高鐵一地兩檢看法。(資料圖片)

港區人大政協紛反映高鐵通關方案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在港區政協小組會議上指深圳灣西部通道已實行「一地兩檢」多年,「用得很開心」,認為社會接受這種做法,反問為何不可以在香港西九龍實行,批評反對一地兩檢的人,以不滿內地人員來港執法為由,是反對而反對,是損害香港大多數人的利益。

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則在人大香港團會議提出設立內地口岸區,實行內地法律及落實一地兩檢,若內地部門同意便可與香港政府簽訂協議,透過本地立法執行,而口岸區則不屬香港管治範圍,是實行內地法律。

另一港區人大代表劉健儀於周日的人大會議上就提交落實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的建議,當中提到於西九龍總站的地下空間設立以租賃形式的「內地出入境管制區」,以及參考深圳灣一地兩檢的模式執法,並藉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對該範圍授予內地司法管轄權,由內地人員在該範圍內執法。若觸犯內地法律人士,可盡快乘高鐵押返內地,而不是在西九總站預留拘押地方。

高鐵「一地兩檢」方案至今仍未出台,據了解,其中一個方向是用兩地協議方式,經過人大通過,再以合法方式落實。(資料圖片)

高鐵一地兩檢成為兩會其中一個熱門議題,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鐵路專家王夢恕,日前狂言高鐵香港段「不用檢」,誰不滿意就「滾出去」,又指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省。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日前表示,內地和香港兩地技術部門正積極溝通,已經就一地兩檢形成很大共識,相信可以在《基本法》框架下促成解決一地兩檢的技術障礙,作出一個符合兩地法律,也不違反《基本法》的妥善安排,現時看不到有釋法和把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必要性。他當時提到,西部通道同樣在深圳境內一地兩檢,高鐵在香港境內進行亦應可行,推行一地兩檢對兩地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