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等25年終上調 議員形容「遲大到」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建議,將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提升,同時將商業登記費下調至每年150元。多名議員均歡迎當局建議,認為對勞資雙方均有好處,但批評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上次調整已是25年前,形容今次修訂是「遲大到」,促當局將相關檢討恆常化。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回應則指,破欠基金委員會按外在因素決定是否需要檢討,不想定時間令檢討失去彈性。有議員亦關注,現時申請破欠基金需時,促當局設法縮短行政程序,孫玉菡則指會在合符法例及避免濫用的前提下,與勞工界相討。
建議上調四項特惠款項 下調商業登記年度徵費
當公司倒閉,僱主無力支付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費等款項,僱員可申請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據勞福局現時的建議,破欠基金下的四項特惠款項上限將上調,包括:
.欠薪上限由3.6萬元調升至8萬元
.代通知金由2.25萬元調至4.5萬元
.遣散費則由首5萬元及餘額的一半,上調至首10萬元及餘額的一半
.不超過兩年的未放年假薪酬及/或最後四個月的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上限由1.05萬元,調升至2.6萬元
當局稱基金有足夠財力實施修訂
另外,當局亦建議將商業登記費由現時的每年250元下調至150元。勞工處處長孫玉菡提到,基金財政狀況穩健,截至今年2月底,基金累積盈餘逾65.8億元。當局在檢討時已就不同經濟狀況作假設,相信政府有足夠財政實力實施修訂。相關修訂亦已諮詢勞顧會,獲一致通過,孫玉菡稱,希望盡快將修訂提交立法會,冀於今年上半年獲通過,爭取7月初落實決議案,盡快為工友提供保障。
議員形容今次修訂是「遲大到」
勞工界議員周小松形容,破欠基金其中三項特惠款項已有逾20年未有調整,形容當局現時才提出修訂是「遲大到」,不過原則上仍支持調整。他續指,現時工友去申請破欠基金特惠款項,動輒需時8至10個月,促當局壓縮行政程序,縮短申請時間。
另一位勞工界議員郭偉強及議員張國鈞均提到,上次大幅度調整距今已25年,質詢當局會否考慮設立恆常檢討破欠基金的機制。張國鈞亦問及,在第五波疫情下,有不少公司倒閉,當局會否設為修訂設追溯期,以協助一些在法例修訂前已因公司倒閉需申請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的工友。
當局無意設立恆常檢討機制
孫玉菡承認,今次調整距離上次「跨度有些闊」,指往後的調整不會再相隔太久。他續指破欠基金委員會現時會視乎外在因素的變化,經常檢視基金情況,再決定是否有需要檢討,一旦有需要檢討,會先諮詢勞顧會,再到立法會匯報。他續指,會盡量做到適時檢討,但不想「太機械化」,定下時間令檢討失去彈性。至於追溯期的問題,他直言較難落實,現時的修訂將不設追溯期。
就壓縮行政程序,孫玉菡強調防止濫用很重要,當局亦設有跨部門專責小組跟進涉濫用破欠基金的個案。他表明,希望先完成提升款項的工作,再在合符法例及避免濫用的前提下,與勞工界討論如何壓縮申請時間,令工友盡早受惠。
另外,據統計處的調查,去年5月至6月本港僱員時薪中位數為75.7元,較前年同期的74.4元高1.8%。林振昇指現時最低工資卻為37.5元,形容最低工資「大落後」。周小松則指,現時的調查反映整體工資水平上升,但去年凍結最低工資,令領取最低工資的人反而不獲加薪,去年的檢討令人失望,促希望政策局要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