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津申請障礙多 近一半受訪在職貧窮望而卻步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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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在職貧窮人士,港府推出「在職低收入家庭津貼」。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日(5日)公布調查結果,發現近一半受訪者沒有申請津貼,背後原因主要是資格不符及證明困難。當中,有逾三成受訪者申請因工時不足192小時而不獲津貼,更有人因從事小販,或老闆拒絕提供工時證明,使他們無法申請津貼。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進行調查,並訪問170個在職貧窮家庭。調查發現,有48.5%受訪者沒有申請津貼,當中以不符合資格(38.8%)與證明困難(27.5%)為主。此外,更有34.8%的受訪者因工時不足而不獲津貼。社協批評政府對打工仔的工時要求嚴苛及證明困難,使不少低收入家庭被逼放棄申請,同時亦令散工難以受惠。
在職婦女阿連住在劏房單位,於廟街從事小販工作,由於沒有工時證明,故無法申請「在職低收入家庭津貼」。她表示,每月繳交租金、水電費及小販牌照費已花掉一萬元,可是生意難做,收支長期不平衡,「我是最早開檔,亦是最晚收檔的小販,昨晚更工作至凌晨一時,但每月仍沒有餘錢可用。」為了節省開支,她早餐只會飲奶,並不吃午餐,只到晚上才吃飯,「肚餓時,我會喝水,可支撐一會兒。」她認為政府應放寬政策,以讓更多人受惠。
繆女士是單親母親,育有一名7歲女兒,現時住在深水埗一個劏房單位。由於要長時間照顧女兒,她只能從事散工,故無法申報津貼,「因為工作時間不定,老闆亦不願為我寫工時證明,所以我無法申請。」她表示,她每月收入只有7000元,但每月租金已花掉4000元,加上日常開支,繆女士每月也沒有餘錢,「我早上只吃麵包,晚上只吃菜,肉全給女兒吃。」她希望政府可檢討「在職低收入家庭津貼」的申請制度,以助她生活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