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後發起光復元朗遊行 鍾健平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周三判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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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於2019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後,有人發起「光復元朗」遊行,警方未有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惟仍有不少人到元朗集結,後來更演變成衝突。曾發起該次遊行的鍾健平,事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他今(11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控方案情指,鍾在遊行申請被拒後,仍在記者會講述遊行路線,又著市民到元朗「行街」及「遊玩」,更在當日站在前線。後來有人包圍元朗警署及灑溪錢,警署最終被迫關閉。鍾求情稱受721事件的震憾影響而失去判斷力,現已感後悔。法官把案押後至周三(13日)判刑。

被告鍾健平(41歲,報稱公關人員),承認於2019年7月26日至27日間,在香港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他被控的另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被告鍾健平(左)承認於2019年7月26日至27日間,在香港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資料圖片)

721事件所震撼影響判斷力

辯方求情指,被告受721事件所震撼,判斷力及情緒受影響才會犯下此案,並非有不當的動機或出於貪婪,雖然當日發生暴力事件,但不應歸咎於被告,有關事件發生在遊行路線以外的地點。

辯方又指,當日有份設路障的黃帽黑衣人,不知從何而來,明顯與和平遊行的市民屬兩批人。被告當日衣著輕便,沒有裝備,並沒有預備到場與人起爭執,他也沒有鼓勵及參與暴力事件。被告已感到後悔,事後更受襲,傷勢嚴重,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已受到教訓,予以輕判。

法官需時考慮判刑,案件押後至本周三判刑。

2019年7月27日元朗的遊行演變成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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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公眾安全為由拒遊行申請

案情指,2019年7月21日元朗發生暴力事件,被告於23日向警方申請舉辦遊行,目的為譴責721襲擊事件,但警方以公眾安全為由拒絕申請

被告記者會上提原有遊行起點

控方指控,被告在遊行申請被拒後,仍在記者會重申遊行路線,著市民到元朗「行街」及「遊玩」。至同年7月27日,即原定遊行日期,大批市民在原定的遊行起點,被告在現場曾站在前線,質問警方及與警方交涉,又以手勢向示威者作指示,包括曾指示他們不要擲物,亦曾安撫情緒激動的年長示威者。

遊行期間有爆發暴力事件

示威者後來步向元朗水邊村,並有包圍元朗警署,期間有人灑溪錢,元朗警署最終要被逼關閉。他們亦有佔據車路、輕鐵路軌,及叫喊不同口號,當中涉言語攻擊警方,包括「黑警」、「可恥」、「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遊行期間亦爆發暴力事件,有人擲硬物,亦有警車被示威者圍困。

案件編號:DCCC8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