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警查閱手機 黃之鋒周庭撤銷司法覆核 須付6.6萬訟費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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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成員周庭,因涉及2019年6.21包圍警總案,手機遭警方檢取。兩人不滿裁判官4度發出手令,讓警方可查閱其手機內容及向Facebook查閱周庭專頁的訂閱者資料,於2020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頒令警方透過手令獲取的資料均屬非法。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時,法官指兩人和警方均同意撤銷申請,遂頒令案件撤銷。
申請人為黃之鋒及周庭,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
案件今處理時,雙方均沒有親身或派代表到庭。法官高浩文庭上指,申請人和答辯人申請撤銷是次司法覆核,遂根據申請撤銷案件。申請人一方需支付答辯人的訟費6.6萬元。
案件編號:HCAL6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