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起從香港、台灣、海外入境澳門須打齊疫苗 內地入境不受限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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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疫情持續橫行,澳門政府宣布,下周日(4月3日)起,從海外、香港和台灣入境的旅客,須至少接種兩劑疫苗,18歲或以上成年人打齊兩針7個月後,須出示已至少1劑加強劑的證明,亦即要打齊三針,不適合打針的旅客須出示醫生證明,違者可能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有關公告未有列明從內地入境的疫苗措施限制。

澳門收緊入境措施。(新華社)

18歲以上打第二針後七個月 必須打加強劑

澳門政府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下周日(4月3日)凌晨零時起,登上從外國、香港或台灣地區入境澳門的民用交通工具,必須出示疫苗證明,當中12歲或以上人士,需要已完成「初種系列接種」滿14天,亦即打兩針滿兩個星期;而18歲或以上成年人,接種第二針逾7個月,則需再出現接種至少一劑加強劑的證明,亦即要打齊至少三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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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入境澳門的旅客因身體狀況不適合或不能接種疫苗,則需要出示醫生紙或相關證明文件,有關證明的有效期須長逾兩個月。協調中心表示,有關證明須為當地政府認可,作為國際旅行用者的文件,違反者有機會要承擔行政和刑事責任。

另外,現時由海外、香港或台灣入境澳門隔離14日,及入境後21日內不得經澳門前往內地的措施繼續維持不變。

(澳門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