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再有兩女職員涉虐待兩名2歲男童 准以1萬元保釋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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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疑有兒童受虐案件,早前其有24名職員涉案被捕,今(1日)再有2名院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5日再訊。兩名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踏入案發地點及接觸童樂居的職員和兒童。

兩名女被告:陳靄盈(23歲)、盧敏兒(53歲),各面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指兩人分別於2021年12月2日及1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2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男童E、B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男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男童B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控方不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裁判官批准各人以1萬元保釋,但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一周要到警署報到2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進入案發地點及接觸童樂居的職員和兒童,不得參與任何涉及照顧兒童的工作。

案件至今累計共26人被捕,涉及兒童達40人。警方稱已完成翻看超過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影片,不排除會再有拘捕行動。

案件編號:KCCC 59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