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情陷母子戀 懷24歲男友骨肉後遭冷待 認盛怒下潑腐液候判
已婚中年便利店女經理,戀上同一分店年輕24歲的男店員,二人2011年發展婚外忘年戀,相約每週見面發生性行為,戀情維持4年,最終因男方另結新歡分手。女上司求復合不果,前年在前男友住處附近向他淋潑腐蝕性液體,令他面部嚴重灼傷、雙眼受損。女上司早前已承認淋潑腐蝕性液體致他人嚴重受傷罪,今(21日)於高院求情,自爆曾懷有男店員的孩子,不過因他漠不關心,唯有自行服藥墮胎,又試過割脈自殺「箍煲」。法官押後明早判刑。
女被告張珍愛,50歲,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即2015年5月24日在西環爹核士街向前男友石家安,26歲,淋潑腐蝕性液體硫酸,意圖造成他身體嚴重傷害。
女被告已有兩名20多歲女兒 事主稱被告為「媽媽」
辯方求情時稱,男事主2010年初在OK便利店工作,戀上當時是分店經理的已婚女被告,當時她已有兩名20多歲女兒。因為女被告視他為兒子般關愛,男事主亦以「媽媽」稱呼她,並發送甜言蜜語的短訊哄她。辯方指女被告身陷不倫之戀,長期承受巨大壓力,男事主曾寄信給她,信中寫「很抱歉我令你這樣痛苦」,可見這段關係令女被告很掙扎,但二人最終開始秘密拍拖。
2013年男事主首度提出分手時,她試過割脈自殺「箍煲」,又自爆2015年懷上男事主的孩子,但對方無動於衷,唯有自行服藥墮胎。女被告患上抑鬱症、適應障礙、酗酒等病,需要不定期到精神科覆診。
女被告稱原想一同赴死
女被告稱對淋潑腐液傷人有深切歉意,犯案時突然有一個念頭閃過她腦海,驅使她用強酸毀掉她和前男友的臉,大家一同赴死。因此,她不只對準男友的臉潑液,亦將強酸潑灑到自己的臉和身,自己都被灼傷。
至於被潑腐液的男事主,其臉頸、前胸及上臂被化學物品灼傷,灼傷面積達6%,化驗報告更顯示,殘留在其衣物的硫酸濃度高達97%,足以令皮膚嚴重灼傷和令雙眼永久損傷。不過辯方今庭上透露,男事主的雙眼已經痊癒,沒有後遺症。
案件編號:HCCC49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