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被棄狗無有效牌照狗主易卸責 申訴專員倡漁護署到狗公園抽查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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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正考慮不再接收沒有合理原因而被狗主放棄飼養的狗隻,有聲音憂慮會有更多流浪動物。申訴專員公署表示,不評論漁護署決定,但認為實行前,必須先加強對狗主的法律責任規管,公署今(23日)公布就漁護署有關狗主責任的規管工作主動調查報告,指出過去10年簽發的狗隻牌照中,有26%已逾期,未續牌中有近3成已逾期5年以上。報告指,棄養狗隻中有逾6成無有效牌照,令狗主無須承擔法律後果,更透露漁護署過去5年,從無因蓄意棄掉狗隻而提出檢控。
申訴專員向漁護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包括不定期到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抽查狗隻牌照、加強宣傳及教育狗主必須狗隻續領牌照。

按法例,所有5個月大或以上狗隻,必須領牌及接種疫苗,亦要在首次領牌前植入晶片,而牌照為期3年。申訴專員的主動調查報告指出,漁護署資料顯示,2011年至2021年6月301 期間,署方共簽發了637,486張狗隻牌照,當中有約17萬張有效期已屆滿,佔約26%。該17萬張已逾期的牌照中,有28%更是逾期達5年以上。

漁護署2020年捕獲的603狗隻中,更高於7成狗隻沒有晶片,但仍有一成多其後被狗主領回,顯示有狗主從未為狗隻領牌,更可因而無須承擔法律後果。其餘約兩成狗隻已植入晶片,有助尋找狗主。不過在2020年,有植入晶片的流浪狗個案中,有42%未能成功收到狗主。若有證據顯示狗主未有妥善管束狗隻以致牠們走失,狗主都有可能會被檢控。

漁護署共簽發637,486張狗隻牌照,當中有167,826張牌照(26%)的有效期已屆滿。(申訴專員公署圖片)

捕獲流浪狗後 原狗主稱早轉讓脫身不檢控

漁護署正擬停止接收沒有原因而棄養的狗隻,截至今年8月,今年漁護署已接獲696隻狗,當中288隻為流浪狗,296隻為狗主棄養。報告指出,過去兩年被狗主放棄飼養的狗隻中,有逾六成均沒有狗隻牌照,或牌照已經到期。

報告中舉出數個個案,當中於2019年10月,有市民把流浪狗交到漁護署,並指牠已在街道流浪一年,漁護署檢查後,發現狗隻有晶片但牌照已過期,職員聯絡原狗主,獲回覆指在2013年轉讓狗隻予他人,但沒有任何轉讓紀錄。另一個案發生於2018年8月,漁護署捕獲的狗牌照仍然有效,但原狗主指於該年5月,即3個月前已轉讓他人,但沒有聯絡資料,原狗主即簽署聲明放棄飼養。

兩個個案不論有否有效牌照,但都因原狗主聲稱已轉讓狗隻而未能確認新狗主,致署方未有檢控。申訴專員公署指,不評論漁護署檢控決定。

過去5年,漁護署接獲的狗隻數目雖逐年下跌,但狗主放棄飼養的比例有所上升。(申訢專員公署報告)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潘順蓮建議,漁護署要加強跟進未有為狗隻領牌或續牌的個案,指有部分棄狗主正因無牌或未有續牌而脫罪,指出署方現時指引,是要待狗隻無被管束或咬人時才跟進,屬過於被動,難對違例狗主任出檢控。她認為,漁護署應派員在多狗隻聚集的地方不定期抽查狗隻牌照,並加強宣傳教育狗主領牌及轉讓時作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