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再上庭申保釋被拒 官提旁聽人士注意法庭禮儀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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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違反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至今已被還押多時,她今日(22日)再次向法庭申請保釋覆核。她進行保釋陳詞後,旁聽人士鼓掌及比拇指手勢,在主控官提出下,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提醒旁聽人士要注意法庭禮儀,又指法官代表個人,法庭則代表制度,他不介意旁聽人士不尊重某個人,但如果不尊重制度或某個地方,籲他們「無謂花時間去啲你唔尊重嘅地方,無意思」。而鄒幸彤的保釋覆核被拒,她將於12月31日再到法庭進行申請。
主控官提出關注後,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即提醒旁聽人士要注意法庭禮儀,並稱每個地方、場合都有適當的禮儀,例如出席婚禮、「白事」等場合各有相應的禮儀以表示尊重。
羅官冀旁聽人士分開法官及法庭,並解釋法官代表個人,法庭則代表制度,他不介意旁聽人士不尊重某個人,但如果不尊重制度或某個地方,籲他們「無謂花時間去啲你唔尊重嘅地方,無意思」。
被告鄒幸彤(36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