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有英文字黃口罩者被拒入庭 官:不想法庭成宣洩政治訴求場所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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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日前在處理淘大商場四男襲擊案時,要求三名佩戴黃色口罩的人士被叫離庭,並要求他們更換口罩後才可進庭,其手法引起爭議。案件今日(13日)再開庭,該庭的書記再提醒在場人士,若有人佩戴印有政治訴求的黃色口罩,法庭可提供口罩更換;練官在判刑時亦特別作出解釋,指他的做法只是不想法庭成為宣洩政治訴求的場所,故要求有關人士更換寫有政治訴求字樣的黃口罩,強調此舉與口罩顏色無關,亦並非對顏色所代表的政治訴求作價值判斷。
理解群眾憤怒背景但法庭不考慮政治取態
練官在判刑時指,他作為香港市民,理解當日群眾出現訴求及憤怒的背景,但作為法律工作者,他的職責是考慮控方的指控是否達致毫無合理疑點,法庭判刑時亦不會考慮被告或他人的政治取態。
曾要求戴寫有政治訴求字樣者換罩
練官又指,對於有人在上次聆訊佩戴有政治訴求字樣的黃口罩,他因不欲法庭成為宣洩政治訴求的場所,要求他們更換,但其中有兩人不願更換,選擇離開。
強調與顏色無關
練官解釋,此舉與口罩顏色無關,亦非對顏色所代表的政治訴求作價值判斷,法庭不會因政治取態或宗教原因拒絕有關人士旁聽,而法庭也非處理政治紛爭及角力的地方,他指對黃口罩或其他款式的處理方法都一視同仁。
拒換口罩者可用到視像庭觀看
是日聆訊未有人在庭內佩戴黃色口罩,不過書記仍在聆訊前,提醒若有人佩戴了寫有英文字的黃色口罩,法庭可提供口罩更換,若不願更換,可到視像庭觀看聆訊的直播。按記者觀察,延伸視像庭有兩名旁聽人士佩戴黃色口罩。
案件本周一在練官席前處理時,有人戴有印著「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five demand no one less)英文縮寫的深黃色口罩進庭,法庭職員之後著3名戴黃口罩的人換口罩後才再進入,最後只有一人換上口罩後返回庭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