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智鴻:不應以標時解決工時過長 望勞方重回談判桌
撰文: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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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委員會在較早前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建議以立法方式,規定僱主與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有關建議被勞工界批評報告不負責任,無助改善長工時問題。
勞工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在出席《城市論壇》時就表明,不應以標時改善工時過長的問題。
梁智鴻在《城市論壇》表示,本港僱員工時長問題,不應用標準工時來改善,而是要規管最高工時,但目前勞資雙方都不同意設立最高工時。梁智鴻強調委員會要平衡僱員福利及僱主承受力,並以不拖垮香港經濟為原則。梁智鴻指7成勞方表示不願意減工時、減收入,4成人就寧願超時補水,認為有關標準工時共識應放回三方會談,並表明希望勞方重回談判桌。
《城市論壇》在周日討論標準工時報告內容,出席嘉賓有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鄧家彪、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和恒生管理學院管理學系系主任周巧笑。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在論壇上表明反對設立標準工時,因為不同行業有各自特色。他又表示,飲食業界聘請僱員不時都有困難,即使向僱員提出超時補償,都未有僱員願意加班。
至於勞顧會勞方代表鄧家彪就指,希望以工時立法的方式,讓員工有選擇權,從而有多些時間陪伴家人。他批評僱主一直以最低工資令成本高、招聘不到員工為藉口,不願意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