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賭博致債台高築 藉校翻新工程騙530萬 官斥雙面人囚46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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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男教師因賭博致債台高築,趁學校進行翻新工程,開設4間工程公司,其中兩間與校方常僱用的承辦商同名,藉此投得部份工程,但未向校方申報,更曾私吞部份工程費,涉詐騙校方530萬元。男教師今(15日)承認盜竊等18罪,求情稱現仍欠債400萬,已知錯並稱會斬斷賭根。法官斥被告執教鞭15年,卻一直當「雙面人」,債台高築、其心不正,利用其職位及學校信任犯案,令學校損失不少,判囚46個月。

被告為校內翻新工程委員會成員

被告蔣怡興(39歲),事發時為梁式芝書院教師,現已離職,他承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共18罪。

案情指,學校於2015年9月成立委員會翻新校內設施,被告為委員會成員,負責聯絡供應商索取報價及邀請投標。

開設公司投得部份工程

被告卻先後成立4間工程公司,其中2間與學校不時僱用的承辦商同名。被告在2016年至2020年間,不斷透過自己開設的公司,就學校各種翻新工程提交報價,卻聲稱自己沒有利益衝突,投得部份工程。

用假文書騙另一公司完成工程

被告曾試過投得工程後,使用虛假文書誘騙另外一間公司代替完成工程,更曾將校方支付予承辦商的費用私吞,存入他開設的公司,並使用假文書應付未有收到工程費的承辦商。

至今仍欠債400萬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為賭博以致債台高築,兼曾向財務公司借貸,至今仍有400萬元債務,現已知錯,承諾日後會斬斷賭根。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破壞誠信,利用職位及學校的信任犯案,令校方損失不少,又稱被告以債抵債,遲早無法支持下去,他犯案手段不複雜,早晚也會東窗事發。

案件編號:DCCC32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