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昌迷你倉大火死因 電工稱曾嘗試救火 惟煙太大無法靠近火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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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兩名消防員救火期間不幸殉職,他們的死因研訊今(8日)續。時昌維修技工供稱,時昌在2016年只有他一名擁有電工牌的維修人員。另在發生大火當日,他曾向大廈保安提議報警,亦有嘗試用滅火器滅火,惟現場太大煙,他未能成功靠近火源。

九龍灣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於2016年6月21日發生四級大火,焚燒了5日4夜,至6月25日才被火救熄,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30歲)及消防隊目許志傑(37歲)分別於6月21日及23日救火期間殉職,死因庭正就二人的死作研訊。

保安員先聞到煙味

時昌維修職員鍾國成供稱,他主要負責與電相關的維修。鍾憶述,當日早上約10時許,他搭電梯前往工作時,負責電梯運作的保安強哥突然說聞到3樓有煙味,鍾雖然聞不到,但仍決定和強哥到3樓看看。

電工鍾國成稱,他當日曾嘗試用滅火器救火,惟倉內煙太大,他前行若一米便要撤回,無法接近火源。(劉安琪攝)

步入倉不足一米便要後退

兩人步出電梯不久,便見黃經理說倉內有煙。鍾隨即打開大門看看,並嘗試用倉外的消防器滅火,惟倉內煙霧太大,他向前行走了不足一米便需要後退。鍾之後提議報警,但忘記了黃經理及強哥有何反應,但相信強哥有報警。鍾其後從3樓天井看到2樓有人,遂到2樓通知他們離開,再回3樓見到上司呂國榮,接著返回1樓見到消防員到場,便離開淘大大廈。

曾接受滅火器相關訓練

鍾另表示,他曾接受使用滅火器的相關訓練,但該訓練非由時昌提供,而是在約十多年前,他上水喉課程時到消防局參觀,順便上了一些防火班時學習的。此外,他在考電牌及些油漆班時,亦曾有相關防火教學。

提及工作安排,鍾續說時昌在2016年只聘請了鍾一名有電工牌的維修人員,鍾另會進行冷氣初步維修,但若故障與電無關,便會通知承辦商處理。平日,鍾會先去淘大1樓打卡上班,然後到樓儲物室拿維修工具,再到5樓的特定位置的文件夾取出維修安排表,依照表上所列開始維修工作。若當中有緊急的維修項目,區經理會親自通知鍾,他便會盡快完成維修。若沒有相關通知,則由鍾自行安排維修順序,如有停電、大門故障等對日常工作有直接影響的會先維修,其他如光管等則會等多幾支壞才一次過維修。

時昌迷你倉的大火焚燒108小時才被救熄,兩名消防員殉職。(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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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內3部冷氣機輪流關閉

鍾續指,淘大迷你倉的冷氣有定時裝置,由插針式計時器及索制去控制時間。冷氣基本每日會開8至10個小時,每部約4個小時會關閉一次,但不會3部同時關閉,實際運作時間由經理決定。惟淘大經理黃家晉並不會調校相關機器,平日會由鍾協助。冷氣經過維修後,開關的時間有機會不準,但仍會隔一段時間關閉的設定。

當時大廈保安亦在場

鍾下午接受盤問指,他平時不會收到巡倉報告及維收報告,只會依照維修清單維修。提及迷你倉3至7樓自2015尾開始欠缺貓頭鷹燈,鍾自言不清楚,亦不肯定經理有否通知過他,又言:「我一個人都做唔到咁多,咁多分公司…」提及為何不自行報警,鍾稱:「跟保安都喺度啦,個大廈都係保安負責」、「有人肯做,我就唔好重複啦」。代表消防處的伍健民大律師隨即質疑,當日有沒有人確實表示會報警,鍾表示不記得。

時昌時任分區副經理宋國光稱倉內很黑,根本無可能行到入內救火。(劉安琪攝)

只見遠處有火火地的物體

已離職的時任時昌分區副經理宋國光隨後出庭作供,他當日早上10時45分到公司,有同事通知期3樓發生火災,他遂立即去打卡,然後跑上3樓。他趕到現場時,分區經理黃家晉及電工黃國成已站在大門前,宋自言當時沒有聞到特別的味道。宋隨即向黃詢問情況,黃則打開一邊門給宋看,宋指當時倉內「啲煙飄下飄下咁出嚟,咩都見唔到」,但遠處地下好像有「光光地既物體」。

入面很黑根本無法進入

當時,黃、鍾二人一直在其身旁討論應否救火,宋則出言阻止:「根本冇可能,入面黑到咁,根本入唔到去!」,又言:「唔得㗎喎,咁嘅情況,淨係可以報警!」三人大約討論了4分鐘,期間大廈保安出現並稱:「我哋恆隆嗰度報咗警啦。」宋聽罷便與黃、鍾一起返回一樓繼續工作,直至警員出現疏散才離開。

後來,被研訊主任追問到當時有沒有聽到火警鐘聲,宋才突然表示在行樓梯時已聽到鐘響,所以他和黃等人討論該如何處理時,亦需要大聲說話才能聽清楚。

研訊明續,繼續傳紹時任分區副經理宋國光作供。

案件編號:CCDI-333/2016(SH)、CCDI-334/2016(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