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外科醫學會:本港對醫療儀器規管不足 冀政府規範使用強激光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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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近250磅的拉丁舞導師李嘉瑩,7年前在尖沙嘴「重生植髮中心」接受抽脂療程後死亡。涉事醫生關孝孜一度離開手術室約50分鐘,7人陪審團於前日在高等法院一致裁定她誤殺罪成。
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醫學會會長何昭明今早(25日)在港台節目表示,現時法律規管,較高危的療程只能在醫療處所進行,由註冊醫生或牙醫操刀,其餘則沒有專科限制,市民應確認醫生是否曾接受適當訓練。他又說,現時本港對醫療儀器的規管不足,譬如強激光具很強殺傷力,希望政府可加以規範。

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醫學會會長何昭明表示, 醫生從醫科學院畢業後,便可施行整形療程,沒有專科限制。他指,每個手術有很多程序兼顧,不單是技術方面,還包括全面評估、出現問題時能否跟進治療等,市民應檢查醫生是否曾接受適當訓練。

何昭明指,現時法律只規管,較高危療程限定只能在醫療地方進行,需由註冊醫生或牙醫操刀,譬如注射療程、以機械或化學方法使皮膚剝脫,以及漂牙等,至於其他療程則沒有規管,需由醫療中心主管負責把關,審查醫生是否適合。如有不良效果,市民投訴後,醫委會亦會審查醫生的訓練和經驗。他又說,現時本港對醫療儀器的規管不足,譬如強激光的殺傷力很強,希望政府可加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