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嘴單位疑用以研製黑火藥 及藉無人機投擲 男租客認藏爆炸品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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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年10月留意到大角咀一單位有可疑,經搜查後發現內有大批爆炸品原材料,該單位租客今(2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等罪名。控方案情指被告與他人把單位用作製造爆炸品的工場,並成功製成黑火藥,疑他們有意用無人機從高處投下爆炸品。法官形容是「小型軍火庫」,由於案中仍有細節需要釐清,案件暫押後至10月19日,或待同案另一人的審訊完結後一同判刑。

串謀製造黑火藥及鋁熱劑

被告董上琳(24歲)承認串謀製造、管有爆炸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董在2019年10月3日至15日,與他人串謀製造黑火藥及鋁熱劑,並在大角咀一單位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鉀、碳、硫、鋁、銅、氧化鐵、蔗糖及鎂。

董亦承認管有玻璃樽、毛巾、汽油、內含環己烷及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劑、甲苯、 6個 樽頸裹着含汽油毛巾布碎的玻璃樽、空中無人機及能與該等空中無人機連用的投擲裝置 ,意圖損壞財產。

同案另一被告丁展峯的案件將於9月6日進行審訊。

單位內發現多項化學品及無人機等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10月3日租用了大角咀一個單位,警方在同月15日作監察行動,見被告出入單位並把他拘捕。警方在單位內搜出多項化學品、汽油彈、無人機、無人機投擲器等物品,亦發現寫有示威事件以及Hong Kong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中英文字眼的筆記。

相信曾試製鋁熱劑但失敗

控方指,被告與他人把單位用作工場性質而非作居住用途,以製造及貯存多種物料及物品 ,被告對單位內的活動知情,亦有持續參與,單位內多處更發現其指紋及掌印。單位內發現的化學品原料及其他物料能夠製成爆炸品,包括黑火藥及鋁熱劑,而在警方採取行動前,黑火藥已成功製成,亦相信單位內有人嘗試製造鋁熱劑但失敗。

另外,單位內亦發現製造爆炸品的原材料,即硝酸鉀、碳、硫等;也有高度易燃的液體、空玻璃瓶、毛巾,可以製成汽油彈。

可藉無人機投擲裝置

控方表示,在單位內也搜獲無人機以及投擲器,當一併使用時可使物品從空中墜落,而單位內發現的小瓶汽油彈,可藉由無人機的投擲裝置從高處墜落。而單位內亦發現由改裝流動電話而成的觸發器,可令一枚自製炸彈在遙控器或時間控制的情況下起作用。

案件編號:DCCC47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