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美聯物業銷售經理涉收下屬佣金 助促成逾六千萬成交價交易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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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7日)落案起訴一名美聯物業高級銷售經理,控告他涉嫌從下屬收受非法佣金共約13萬元,以協助對方促成三宗物業交易,總成交價達逾6,150萬元。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鍾家強(53歲),美聯物業代理(商業)高級銷售經理,被控共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被告於案發時是美聯尖沙咀一間分行的主管,其下屬包括一名高級客戶經理。被告其中一個客戶為一間從事物業投資的公司。

物業代理在促成一項物業交易後,美聯會分別向賣方和買方收取成交價的1%作為代理佣金。美聯會根據物業代理所促成交易為公司賺取佣金的數目,計算其每月應得的銷售佣金。被告作為分行主管,會就其下屬所促成的物業交易賺取主管佣金。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7月14日至8月31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上述高級客戶經理接受三筆非法佣金,每筆由9,800元至63,000元不等,共約13萬元,作為協助對方促成上述客戶的物業交易的誘因或報酬。

有關物業交易被指,涉及三個分別位於筲箕灣及灣仔的商用物業,每宗成交價由920萬元至逾2,730萬元不等。該三項物業的總成交價逾6,150萬元。

美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