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餵飼野生動物 食環署在兩區一年共發37張定額罰款、60張傳票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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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近日聯同漁護署在東區鰂魚涌柏架山道、基利路及南區深灣道一帶,教育市民切勿餵飼野生動物,並向餵飼野生動物弄污公眾地方的人士,採取突擊執法行動。行動中,食環署於深灣道向一名因丟棄食物殘渣弄污公眾地方的人士提出檢控。
食環署表示,針對在南區及東區餵飼野生動物或雀鳥情況,在過去12個月共向違反相關潔淨法例人士共發出3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60張傳票。
定額罰款1500元
若市民因餵飼雀鳥或野生動物而弄污公眾地方,例如遺下殘餘飼料或食物碎屑在地上,食環署可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向違例者提出檢控;或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向違例者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針對南區內餵飼野生動物或雀鳥情況進行多次突擊巡查,過去12個月共向違反相關潔淨法例人士提出80宗檢控,包括2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60張傳票。食環署亦因應該區野豬經常出現地點,例如薄扶林、田灣、深灣道、深水灣、淺水灣、赤柱及石澳一帶共擺放63個特別設計的腳踏式廢屑箱,以防止野豬覓食時推翻廢屑箱而弄污公眾地方。
此外,食環署因應東區北角寶馬山、鰂魚涌柏架山及小西灣龍躍徑一帶較常有野豬出現,派員加強巡視及清掃街道,並擺放約10個腳踏式廢屑箱取代原有的廢屑箱,減少野生動物的滋擾。
針對餵飼野生動物或雀鳥等問題,食環署亦加強執法,及以稀釋漂白水清洗因野生雀鳥聚集而弄污的公眾地方。過去12個月,食環署在東區向餵飼野生動物或雀鳥而違反相關潔淨法例人士共發出1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