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娃疑遭兩男3度強姦 覺被侵犯續入睡 被告反指「條女自願」
18歲少女應一名男網友邀請到酒吧消遺,兩人各帶同一名同性朋友出席。惟少女喝過包括伏特加等飲品後酩酊大醉,期間疑遭人帶到酒店3度強姦。當晚赴會的兩男否認指控,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少女當晚因酒醉,醒來發現身處酒店未穿內褲,她只記感到曾被抬上的士,及在其中一次被姦時,感到有人把陽具插入她的下體和口內,但隨即又再入睡。男網友被捕後卻稱:「我無強姦,係條女自願。」
3項強姦在兩個不同地點發生
兩名被告:王子健(24歲,地盤工人)和陳之寧(23歲,文員)。兩人各被控1項強姦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19日,在灣仔海外信託銀行大廈某層強姦案發時18歲的女事主X。首被告另被控1項強姦罪,指他於同日在灣仔立興大廈百佳酒店強姦X。
事主與首被告玩手遊認識
事主X今透過視象系統作供,指於2019年初透過手機遊戲結織首被告,其後兩人透過微信聯絡。期間,首被告曾相約X,但X未有應約。
至2019年8月18日晚上,X和另一名女性朋友外出,期間收到首被告訊息相約飲酒。X同意,並和朋友到尖沙咀赴約。兩人到達約會地點,見到首被告和他一名朋友。四人到一間酒吧飲酒,並曾喝伏特加。
曾感到被人抬上的士
X醉酒並嘔吐,期間感到被人抬上的士,之後沒有記憶。她再有記憶時已在床上,感到下體好像被陽具插入,以及有人把陽具放入她的口中,惟她隨即再入眠。
X醒來後發現僅穿上衣,未有穿著內衣褲,首被告睡在她身邊,X才發現身處酒店。X從地上拾起其衣物到廁所穿上,然後離開。她形容當時感慌張,想第一時間「逃離」。她返家後,把事件告知男友,同日報警。
事主體內有兩被告DNA
控方開案陳詞補充,次被告為一同飲酒的男子。他當時持有首次控罪地點辦公室的鎖匙,首次被告在該處和X各有一次性交。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首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無強姦,係條女自願。」此外,法醫檢查X時,在X的陰道內發現兩名被告的DNA。
案件編號:HCCC1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