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一文看清租管細節 不設起始租金成空窗期加租漏洞

撰文:王潔恩 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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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研究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可行性,並已提交報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6日)舉行記者會,進一步交代落實劏房租務管制修例工作。
不過,劏房租務管制並非包涵所有種類的劏房,當中寮屋等則不受惠。此外,今次方案不採納起始租金,而加租幅度最多可達15%,料最快年底或明年初落實。有團體擔心,加租幅度過多,更擔憂在無起始租金及「空窗期」下,業主會先行加租。

政府表示,日後的劏房租務管制將不會涵蓋寮屋劏房。(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不包括寮屋、村屋、後巷僭建物

條例會涵蓋不同類型的大廈,包括住宅及工廈的劏房,大廈內的板間房、太空艙、閣樓、籠屋、天台屋及平台屋將受惠。陳帆指,雖然受條例涵蓋,但政府並非將非法劏房合法化,強調租管不會影響相關部門的執法行動。

不過,若屋宇無建築物圖則或大廈公契,則不納入租管條例保護,包括寮屋、村屋。此外,雖然天台屋或平台屋都受管制,但並非所有僭建物都受保障,例如後巷或庭園,由於圖則上難清楚介定,故相關的僭建物未必受保障。

另外,員工宿舍、房委會或房協等持有的租賃、過渡性房屋、青年宿舍,都不會納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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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年底才落實

相關修例將於周五(9日)刊憲,本月14日首讀及二讀辯論。政府預料,若立法會可以在本年度通過,會在憲報刊登當日起計的3個月後實施,料最快年底或明年初落實,並由差估署執行條例。

換言之,租管尚有一段時間才實施,坊間有不少人擔心出現「空窗期」,不少業主會趁實施租管前加租。陳帆今日解釋,討論劏房租管已有一段長時間,又形容有十年多,「所以空窗期如果存在,已經存在咗,並不是今天講時先出現。」他又指,根據他們的了解,現時趁機加租的情況並不顯著。

陳帆:設起始租金要有方法去做

今次方案不採納起始租金,而當「2+2」的4年租約完結後(即在2年的租期完結後,租客有權續租一次),業主亦能重新擬定新租約,當中的加租幅度不受規管。

陳帆表示,起始租金必須要有基礎,並要先有客觀、科學化、透明的數據庫,當中需要花時間處理,「唔係唔可以做,而係需要有方法、需要有過程去做。」他又指,不希望有業主乘人之危。

加租上限15%

另外,方案規定,在「2+2」租約年期中,首2年的租期完結後,續租時容許業主加租,但加幅不可超出差估署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數的百分率變化,以15%「封頂」。

運輸及房屋局主任(特別職務)陳嘉信表示,若業主加租時,幅度高於上述法例規定的上限,租客可以作出投訴。而條款列明,若業主出現相關情況,租約會自動跟照首兩年的條款,包括租金,即業主反而無法加租。

政府預料,劏房租務管制最快年底或明年初落實。(資料圖片)

團體冀加租上限降至10% 憂無起始租金會先加租

對於方案不設起始租金,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吳堃廉表示,由於在條例生效前簽訂的租約將不受規管,他擔心於條例生效後,業主於過渡至新租約時會加租。觀塘劏房居民關注組組織者陳穎彤亦批評,政府並未聽取民意,仍然將加租上限設立在15%,擔心基層難以負擔。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成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出,由於法例規定業主與租客雙方須要簽署書面的標準租約,有關數據有助於日後訂定起始租金的水平,期望一至兩年後,政府可再檢討情況,在有足夠數據下研究起始租金。同時期望,立法會審議法例時,可考慮降低10% 的加租上限。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成員、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已放售之前經營的劏房,更直言對新方案「無眼睇」。(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業主會對方案「無眼睇」

不過,小組成員之一的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則持不同意見,坦言對今次方案「無眼睇」,再次強調「2+2」續租權如扭曲市場,業主要被逼出租單位予與不合適的租客4年。

他又指,自己從前經營劏房早在3月放售,至今仍未有人「還價」,故尚未賣出,「有地產代理同我講,自從政府話要監管劏房,無買家再對二手舊樓有興趣,足足成大半年。」他亦指有會員已同樣放棄,不再經營劏房,「點都唔再做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