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城槍擊案 二舅認為女保鑣有自殺念頭 曾見對方骨灰龕位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女保鑣涉因分家產問題而槍擊姨舅造成兩死兩傷案續審。被槍傷的二舅今日(2日)繼續作供,辯方向他提出被告在母親死後非常哀傷,二舅亦認為被告在參與母親的喪禮時出現自殺念頭,同意曾見被告母親的骨灰龕位旁,出現被告自己的骨灰龕位,但被告從沒爭議自己可分得的遺產金額。

被告詹心桀(46歲)被控在2018年6月26日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四舅父詹鎮基(62歲),並在同日射擊其二舅父詹前駒(事發時72歲)、三姨詹小慧(事發時60歲),意圖致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於母喪禮上稱不想生存 已準備其骨灰龕位

被槍傷的二舅父詹前駒接受辯方盤問,他提及被告來港後,被告母親曾嫌被告找的工作「唔夠高級」,要求被告外婆資助被告修讀電腦課程,最後四舅幫被告付學費,惟被告卻半途而廢。

二舅亦透露,首次談及遺產事宜是在2015年被告母親彌留之際。被告母親離世時,被告顯得非常哀傷,曾在喪禮上表示不想生存,當時他認為被告有自殺念頭。不過他當時安慰被告,並鼓勵她要堅強,亦提及她可分得外婆的遺產。

他亦同意辯方提出有一次到黃大仙拜祭被告母親時,見到被告母親的骨灰龕位旁邊,出現被告自己的骨灰龕位。

二舅父詹前駒(圖右)指,被告曾在其母親的喪禮上表示不想生存。(李慧娜攝)

被告曾要求延遲處理遺產 無爭議獲分配金額

二舅表示,事發前4個月,一家人曾經外出飲茶,討論處理被告外婆遺產的家庭協議書,當時被告要求延遲2個月才處理外婆的遺產。

他又指,被告未曾爭議自己可分得的金額,事發當日前往鰂魚涌公園期間,他曾問過被告對於協議書內的銀碼有沒有意見,惟被告仍表示沒意見。他解釋,當時再問被告是因為樓價在該年上升,所以才再就遺產一事詢問被告。

辯方則指出,當日一眾姨舅追問被告家庭協議書一事,而被告未表同意,於是詹少芬向她說「你阿媽唔死都死咗,你阻住全世界都無意思」,及後才發生開槍事件。但二舅不同意說法。

三姨詹小慧供稱,見兄長詹鎮基和胞姐詹少芬分別流血和沒有反應,著叫二人「唔好訓」。(李慧娜攝)

三姨不覺被告有異樣 二姨四舅倒地流血始知真槍

被告三姨詹小慧則憶述,當日未見被告精神異常,在公園時她心急想離開,而正當她與詹少芬離開時,她突然聽到一聲巨響,及後見到詹鎮基倒地,再一響聲後,便見詹少芬在她面前倒下,亦見到詹前駒坐在柱後。

她抬頭望向被告時,便見到被告舉槍對著自己,她在本能反應下蹲在涼亭椅背後。當她見到詹鎮基流血,詹少芬沒有反應時,曾推二人並叫他們「唔好訓」。此時,她才意識到被告手持真槍,並意識到「好大件事」。

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272/2019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