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科|教育局教材稱國安法促進人權 談憲制關係培養學生愛國心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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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今年9月正式實施,不過,教科書未趕及出版,官方教材成為教學關鍵。《香港01》發現,教育局近日已上載三份有關「一國兩制的內涵和實踐」課題的簡報,當中描述《港區國安法》完善香港法治,又促進香港的人權保障,不損害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談及內地與港憲制關係時,目標培養學生愛國心價值觀。另外,簡報採用不少官方資料,例如引用中央電視台(CCTV)片段、外交部網站、人民出版社刊物等。

有通識科教師坦言,社會對落實《國安法》過程存在爭議,當教學對象面對高中生,若只列舉官方定論,做法似乎並不理想,但考慮到當前社會氣氛,對法例並不熟悉,相信業界只能依足官方簡報教學。

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今年9月正式實施,不過,教科書未趕及出版,官方教材成為教學關鍵。(資料圖片)
公社科官方簡報教材稱,國安法促進人權保障。(簡報截圖)

簡報教材指國安法令社會生活恢復平靜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今年9月在中四級逐步推行,首個課題為「一國兩制的內涵和實踐」。距離開科尚餘僅兩個多月,《香港01》發現,教育局在網上資源平台上載三份教學簡報,主題圍繞香港回歸歷程、國家與特區憲制關係及國家安全。

在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意義」的學習主題簡報中,提及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發展歷程,國家安全觀的13個重點領域定義、法治與人權的關係等。

簡報形容,由香港制定《香港國安法》,而不是把《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法》、《反間諜法》等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實施,是「堅持一國兩制原則」的體現。

內容續指,《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既「健全完善」香港的法治,又促進香港的人權保障;法例於去年6月30日出台和實施,「有效地止暴治亂,香港社會生活恢復平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得到及時保障。」

稱《基本法》是「授權法」 不存在剩餘權力

另外,在談及「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關係」時,簡報提出要培養學生愛國心的價值觀。簡報形容《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中央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權」,「所有沒有授予出去的權力,應屬中央,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

在「思考問題」一環指出,有人主張中央管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力只限於國防、外交事項,除此之外都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的範圍,簡報形容這種觀點是錯誤,並問及香港為何沒有剩餘權力。

三份教學簡報採用不少官方資料,例如引用中央電視台(CCTV)片段,提及國家主席習近平召開國家安全委員會首次會議時的論述,又參考外交部網站、北京人民出版社《國家安全知識百問》、國家教育部贈送全港學校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讀本》等。

教協副會長、通識科老師田方澤認為,教師不熟悉《國安法》條文,相信只能完全參考簡報作教學。(資料圖片)

通識教師:教材多涉法律條文 內容沉悶

教協副會長、通識科教師田方澤認為,公社科簡報教材內容沉悶,涉及不少法律條文及官方資料。他指,並非反對《國安法》,但落實過程存在爭議,當教學對象面對高中生,教學目標仍是培養學生批判思考,若只能教授簡報教材的官方定論,無視社會對條例的其他意見,似乎並不理想。不過,他指教師不熟悉《國安法》條文,加上考慮到目前社會氣氛,相信只能完全參考簡報作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