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俊江認危險駕駛令鐵騎士受傷 判社服令160小時及停牌半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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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前新聞主播柳俊江,早前承認去年在尖沙咀危險駕駛,案件今(17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嚴舜儀判柳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以停牌半年,柳在停牌令完結前3個月,須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柳俊江,40歲,承認在2020年12月29日晚,駕車從梳士巴利道一停車場離開時,未有依交通燈指示停車,並撞到一輛電單車,令電單車司機受傷,該司機事後要請19天病假。

柳早前求情時透露現正與妻子分居,在努力學做好父親,事件中無做成嚴重傷亡。

案件編號:KCCC102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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