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俊江涉拳打妻子男友人 今獲撤控 准自簽1千元保守行為1年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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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電視台記者柳俊江涉於去年在觀塘一間餐廳內,襲擊妻子的一名男友人,被控以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2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不再繼續起訴,准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柳在同意案情後獲撤控,並准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年,期間不可施行暴力行為。
被告柳俊江(39歲)報稱商人,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9月9日,在觀塘亞金南洋茶室襲擊男子儲孝和(25歲),對他造成身體傷害。
柳正和妻子辦離婚 到餐廳與事主對質
柳在庭上同意案情,控罪獲撤,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讓他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處理案件,期間他不可施行暴力行為,特別是對本案事主儲孝和。他另須支付500元堂費。
案情指,柳當時正在和妻子辦離婚,當晚約7時其妻子和儲在餐廳內吃飯。柳到餐廳對質,拳打儲並推他多次。警方到場拘捕柳,他稱是儲先動手,他才打其頭部。儲隨後到醫院求診,他的鼻樑有瘀傷,上唇擦傷和左面膊頭有痛楚。
案件編號:KTCC3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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