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跟進自殺報告 9月向大學生推精神健康計劃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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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本周六(7日)舉行公聽會,討論防止學生自殺委員會最終報告的建議。教育局提交立法會文件顯示,局方稱已按照四大範疇訂定措施跟進,包括提升學生的心理與精神健康、加強對學校和教師的支援、檢視教育制度有關部分、以及加強家庭生活及家長教育,措施包括今年4月起將「醫教社同心協作先導計劃」擴展至第二期,增加8所學校參與及兩派兩名資深精神科護士駐校,並邀請大專院校與學校協作,發展精神健康推廣計劃,預計由2017年起推出。
教育局去年11月接納報告的建議後,今日(4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待執行進展。去年食物及衛生局、教育局、和社會福利署已合作推出的為期2年「醫教社同心協作計劃」,由醫管局派駐兩位精神科護士到9所學校,負責識別及轉介有精神問題學生。教育局指,試驗計劃會於4月起擴展至第2期,加派兩名資深精神科護士到8所學校,分別7間中學及1間小學。食衛局今個月亦會為17間學校及相關專業人員培訓。
鼓勵教資會大學收生考慮非學術成就
大學生精神健康支援措施方面,教育局已透過「教育發展基金資助的大學--學校支援計劃」邀請大專院校與學校協作,發展精神健康推廣計劃,預計由2017年9月起推出;今個月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及衞生署合辦有關支援患有精神病的學生及提升學生精神健康研討會,加強中學教師對有關事宜的認識。
至於檢視教育制度方面,教育局會繼續鼓勵及支援學校推行新學制檢討的建議,照顧學校及學生多元學習需要,將會致函職業訓練局和自資專上院校,鼓勵他們承認學生學科成績以外,在社會服務、體藝發展等範疇的其他學習經驗,亦會鼓勵教資會資助大學收生時,同時考慮學生的學術和非學術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