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與律師助理涉違國安法 下月作轉介高院程序 李離庭舉姆指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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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今(10日)一同被押送到西九龍法院進行交付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按控方申請把案押後至7月7日再提訊,以處理及進行將兩人案件轉介高院的程序。兩名被告散庭後向公眾席揮手,陳梓華輕拍胸前,李宇軒舉起姆指,兩人需繼續還柙。

同被控串謀勾結國勢力

被告陳梓華(29歲)及李宇軒(30歲)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們涉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劉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李並涉無牌管有彈藥

兩人亦被控串謀協助罪犯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知悉李宇軒干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協助該李宇軒離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李。

李另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罪,指他於2020年8月10日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個單位無牌管有使用過的彈藥,分別為232枚催淚彈、7枚海綿彈及38枚橡膠子彈。

代表陳的事務律師為青年民建聯副主席

控方今天的代表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陳梓華則由大律師蕭國辰代表,其事務律師為劉毅,劉亦是青年民建聯副主席;而李宇軒則由前副刑事檢控專員的沈仲平大律師代表。

案年編號:WKCC624/2021、WKCC1107/2021